展品上传规范


(一)禁止发布展品规则

1.一般规则

1.1 您不得在广交会网站上发布任何违反国际条约和/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要求的展品。

1.2 您在广交会网站上传与发布的所有展品须是您或经您许可由联营(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并符合以下规定,否则视为违规展品,禁止上传发布,上传发布违规展品产生的责任与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1.2.1 展品须在我们发布的广交会参展展品范围之内,且须在对应展区进行上传发布,禁止跨展区展示;

1.2.2 展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进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

1.2.3 凡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技术认证的展品,您须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

1.2.4 被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认定侵权的展品禁止参展;

1.2.5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海关等有不良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禁止参展;

1.2.6 由联营(供货)单位提供的展品,您和联营(供货)单位须在参展前签订书面展品参展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展品类别、展品参展的展位号、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质量认证条款及时效等,并附相应合法权利证书复印件),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1.3 您对上传的展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3D展示文件等)及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保证上传发布的所有展品及其他展示内容均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您知悉并同意,您的上传行为即视为您授权我们在全球范围内以宣传推广为目的,在所有介质上使用上述资料,并确保我们不会因此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4 在广交会网站上传展品之前,您应仔细阅读已订立或将订立的任何可能限制您在广交会网站上发布展品的权利的合同,并确保您发布展品信息的内容及展品信息发布行为合法且不违反任何您与我们或您与第三方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有违反,您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5 我们有权对您发布的展品进行审核。如您存在违反广交会网站公布的《展品上传政策》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违禁物品或信息、采用不正当竞争或恶意方式发布展品等,我们有权对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搜索屏蔽、删除相应展品或相关信息、封禁企业展品或账号等措施,并保留追究您法律责任的权利。

2.禁止和限制发布的展品类目

以下为我们列出的一些禁止或限制展示物品类目(“负面清单”),供您参考。我们不保证负面清单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我们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监管要求及我们自身规定对负面清单做增删和修改。

您应当自行比对负面清单,确保您发布的展品不在负面清单范围之内。此外,您应当确保您发布的展品符合任何适用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您不确定拟上传展品的适当性或合法性或您拟就拟发布的展品请求禁止上传或限制展示的豁免,请联系我们。

2.1 非法药物、药物前体和药物相关用具

2.1.1 禁止发布任何毒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

2.1.2 禁止发布药物前体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1971年联合国《精神药物公约》中所列的化学品)。

2.1.3 禁止发布吸毒用具,包括主要旨在或设计用于制造,隐藏或使用受控物质的所有物品。

2.1.4 禁止发布可能被用来盛装受控物质,或有助于走私、储存、贩运、运输和制造非法药物的工具(例如大麻生长灯),以及与这些工具或与非法药物制作、销售等有关的出版物或其他发布该等信息的媒介。等有关的出版物或其他发布该等信息的媒介。

2.2医疗药物

2.2.1 禁止发布兴奋剂类药品、计生类药品、有毒中药材、疫苗、血液制品。

2.2.2 禁止发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假药、劣药。

2.2.3 禁止发布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专项行政许可的兽药处方药、国家公示查处的兽药、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兽药原料药、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假、劣兽药、注射针剂类动物用药、含有违禁药物或者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产品。

2.2.4 经监管部门审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后,参展商可以在广交会网站上发布药品。

2.3 医疗器械

禁止发布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生产、出口、进口的医疗器械或未经检验的医疗器械。

2.4 易燃、爆炸性和危险化学品

2.4.1 禁止发布包括炸药在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及相关的起爆设备,同时禁止发布介绍制作易燃易爆品方法的相关教程、书籍。

2.4.2 禁止发布禁止使用的放射性物质、剧毒化学物质。

2.4.3 禁止发布危险品或危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及国家相关名录中所定义的危险品类别)。

2.4.4 禁止发布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相关物品、信息。

2.4.5 禁止发布包含易制毒、致瘾性药物的物质。

2.5 武器和弹药

2.5.1 禁止发布国际法或相关国家法律所禁止的任何生物武器、化学武器、核武器或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2.5.2 禁止发布任何武器(无论整体还是相关零部件、配件及附属产品)、弹药、军械及仿制品(包括但不限于气枪、BB枪、彩弹枪、鱼叉、长矛枪和其他可能排放含有任何气体,化学物质或爆炸性物质的弹丸的武器)。

2.5.3 禁止发布可能导致他人丧失反抗能力或对他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武器(例如电击枪、警棍、真弩等)。

2.5.4 广交会网站对涉及武器和弹药的相关项目保留解释权。

2.6 成人和色情低俗用品

2.6.1 禁止发布色情、淫秽内容的材料;虽然色情内容难以定义且各国标准不同,但广交会网站通常会遵循中国惯常适用的准则。

2.6.2 禁止发布描绘或暗示兽性、强奸性、乱伦、暴力或堕落性行为的物品,以及描绘或暗示涉及未成年人的性行为的物品。

2.6.3 在确定是否应从广交会网站上删除相关展品或信息时,我们将考虑发布的总体内容,包括图像、图片和文字。

2.7 政府和军事发行项目

2.7.1 禁止发布下列项目:

2.7.1.1 声称是或看起来类似于官方政府制服的衣物或标识;

2.7.1.2 来自任何公共机构的执法徽章或官方执法设备,包括任何国家/地区政府发行的徽章;

2.7.1.3 除外观设计基本相似的物品外,还包括军服、军徽、军事装备、军事装饰,奖章和奖励。

2.7.2 禁止发布警服,警徽和警车,除非已过时并且不得与当前发行的警服,警徽和警车相似,否则不得发布。同时,参展商必须在发布说明中明确说明这一事实。

2.8 非法用途设备

2.8.1 禁止发布解密器或其他可用于未经授权访问电视节目(如卫星和有线电视)、互联网、电话、数据或其他受限制或收费服务的项目的产品信息,出于教育或测试目的的产品也应当禁止发布,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卡和卡编程器,解密器,DSS仿真器和黑客软件。

2.8.2 禁止发布有关在未经授权或付费的情况下提供“如何”解密或获得有线电视或卫星电视节目或其他服务的信息。

2.8.3 禁止发布设计用于故意阻止、干扰或干扰授权的无线电通信的设备,例如蜂窝和个人通信服务、警务雷达、全球定位系统(GPS)和无线网络服务(Wi-Fi)干扰器。

2.8.4 禁止发布用于监听、窃听、窃照的间谍设备。

2.8.5 禁止发布银行卡读取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个人财产或国家金融安全的设备。

2.8.6 禁止发布一卡多号产品、有蹭网功能的无线网卡,以及描述信息中告知买家能用于蹭网的设备。

2.8.7 禁止发布可能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设备。

2.8.8 禁止发布上述以外的任何未经授权的规避法律或政府监管的设备。

2.9 藏品、文物和贵金属

2.9.1 禁止发布货币、硬币、钞票、股票、债券、汇票、信用卡和借记卡、投资权益、数字或任何无形形式的货币(例如,加密货币)以及用于生产此类物品的设备和材料。

2.9.2 严禁发布仿制2.9.1中标识的物品、仿制法定货币或邮票类的产品。

2.9.3 禁止发布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金属(不包括珠宝)的物品信息。

2.9.4 禁止发布源自不合规国家的冲突钻石和冲突矿物。

2.9.5 禁止发布受到中国或其他参展商来源国(地区)进出口限制的文物、历史标记、人工制品及其他相关物品。   

2.10 人体部分,人的皮肤和受保护的动物和植物

2.10.1 禁止发布人体部位和遗体相关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器官、骨骼、血液、精子和卵子。但用于商业用途的假发等人发制品不在此限。

2.10.2 禁止发布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保护的任何物种活体或其身体部位或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兽皮、内部器官、牙齿、爪、贝壳、骨头、象牙、原木、根和其他动植物组成部分)。

2.10.3 禁止发布以鲨鱼或海洋哺乳动物的任何部分制成和/或包含任何该等成分的产品。

2.10.4 禁止发布猫、狗和熊制成的产品以及相关加工设备。

2.11 不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材料

2.11.1 禁止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等和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或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信息的其他媒体出版物。

2.11.2 禁止发布宣传、促进或以其他方式支持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和其他极端意识形态的材料。

2.12 烟草产品

2.12.1 禁止发布烟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雪茄、香烟、香烟烟草、烟斗烟草、咀嚼烟草和烟叶。

2.12.2 禁止发布用于电子烟的尼古丁和其他液体(电子液体)。

2.12.3 位于中国大陆的参展商在向广交会网站提供适当的生产和销售许可后可以发布用于烟草加工和烟草制品生产的设备。

2.13 赌博设备

2.13.1禁止发布与赌博相关的产品及设备,但具有其他合法用途的产品(例如骰子和扑克牌)不在此限。

2.14 非法服务

2.14.1 禁止发布由政府提供的相关产品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2.14.1.1 政府签发的正式身份证件,例如出生证、驾驶执照、护照和签证;

2.14.1.2 完成上述申请的文件;

2.14.1.3 设计用于生产政府签发的身份证件的任何材料、设备或过程描述;

2.14.1.4 纺织品配额。

2.14.2 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发票或收据(包括但不限于空白、预填或增值发票或收据)。

2.14.3 禁止发布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的服务。

2.14.4 禁止发布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银行卡、汇款、开具银行担保和信用证、贷款或为个人投资目的筹集资金等。

2.14.5 禁止发布仅出于收集用户信息或筹集资金目的而出售的商品。

2.14.6 禁止发布或销售包含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的批量电子邮件或邮件列表;同时禁止发布设计或用于发送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邮件(即“垃圾邮件”)的软件或其他工具。

2.14.7 禁止发布封建迷信类、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

2.15 特定进出口物品

2.15.1 禁止展示法律法规、管理措施与决议等要求中被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

2.15.1.1 依据联合国决议,禁止或限制由特定国家/地区进出口的相关商品及服务;

2.15.1.2 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由特定国家/地区进出口的相关商品及服务;

2.15.1.3 依据其他海外国家/地区法律,禁止交易或限制由特定国家/地区进出口的,可能导致参展商承担法律责任的相关商品及服务等。

2.16 包含地图信息的展品

2.16.1 您须依法送审公开展示的地图。根据《地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有审核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您在展览前应将拟上传及公开展示的地图送相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公开展示前提供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审图号(审核结果可在自然资源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http://zwfw.ch.mnr.gov.cn)。未经审核通过的地图以及不符合我国地图管理管理法律法规的地图,不得公开展示。

2.16.2 鼓励您使用标准地图。展览需要使用地图时,推荐选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及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系列标准地图,并严格按规定使用。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bzdt.ch.mnr.gov.cn。有地图定制需求的,可联系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编制。

3.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3.1 肖像、名称和签名

3.1.1 禁止发布包含他人的肖像、图像、名称或签名的物品,除非该产品是由使用其肖像、图像、名称或签名的人制造或授权的。

3.2 复制品和假冒品

3.2.1 严格禁止在广交会网站上展示仿冒品、未经许可的复制品或未经授权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假冒名牌服装、手表、手袋、太阳镜或其他物品。

3.2.2 如果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带有公司的名称或徽标,但并非源于该公司或未被该公司认可,则禁止在广交会网站上展示该等产品。

3.2.3 如果品牌所有者已向您发布授权证书,则允许发布相关品牌产品信息。

3.3 软件

3.3.1 学术版软件

3.3.1.1 学术版软件是面向学生、教职工和教育机构销售且仅可由这些个人和机构使用的软件;

3.3.1.2 除非您是教育产品经销商、教育机构、学生或教师并获得相应授权并能够提供相关许可证明,否则不得发布此等物品信息。

3.3.2 OEM软件

除非您与计算机硬件一起出售,否则请勿在广交会网站上发布软件不可转售的“OEM”版本。“OEM”版本的软件是在购买新计算机时获得的软件,其通常禁止购买者在没有计算机的情况下转售该软件,或在没有任何计算机硬件的情况下转售该软件。

3.4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展品

3.4.1 禁止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展品,如未经授权(如通过盗版,复制,备份等手段而来)的软件程序、视频游戏、音乐、音频节目、电影、电视节目、照片或其他受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的成果的复制品。

(二)展品内容要求

1.展品标题与描述

1.1 您在展品上传时应添加产品标题。产品标题必须包含产品名称,建议包含品牌名称、型号、产品类目、功能属性等关键词。

1.2 建议您在展品上传时添加产品描述。产品描述建议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品牌、材质、型号、尺寸、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等内容。

1.3 产品描述中禁止展示空白信息或上传与产品无关的信息。

1.4 产品描述禁止采用具有种族冒犯性的措辞。您应确保您所用的任何措辞将不会引起阅读者的反感。广交会网站有权酌情删除可能令人反感或产生争议的产品描述。

2.产品数量

2.1作为参展商,您应按照广交会的要求上传或上架展品,并确保在每个参展展区均有展品上架展示。

3.展品信息发布

3.1 展品信息中禁止包含下列信息:

3.1.1 违反中国法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一、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权的;

3.1.2 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的;

3.1.3 煽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的;

3.1.4 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3.1.5 危害社会稳定、社会秩序、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的;

3.1.6 宣扬侵犯国家主权、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侵犯国家主权、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3.1.7 宣扬法西斯主义,纳粹主义和其他极端意识形态的;

3.1.8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的;

3.1.9 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暴力、淫秽、色情、毒品、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内容的;

3.1.10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3.1.11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3.1.12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3.1.13 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3.1.14 骚扰、垃圾信息;

3.1.15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

3.1.16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

3.1.17 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的;

3.1.18 为其他展览会、专业批发市场或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相关的信息;

3.1.19 攻击、诋毁、贬低同业竞争对手或其产品、服务,将产品单项指标与竞争产品实名对比,对商品作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以及通过其他方式损害同业竞争对手的信誉、声誉的信息;

3.1.20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广交会网站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3.2 禁止恶意发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2.1 采用对展品信息隐藏、遮挡、模糊处理等隐匿的手段,或采用暗示性描述或故意通过模糊描述、错放类目、重复铺货等方式规避展品上传规则;

3.2.2 发布大量违禁物品、重复上传违规信息、恶意测试规则等行为。

 

 

发布日期:2022-09-29 信息来源: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