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1 您使用广交会网站开展广告推广服务时,应当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广告管理条例》《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禁止发布的广告
2.1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2.2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2.3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2.4 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
2.5 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6 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2.7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2.8 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2.9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2.10 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2.11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需行政审查的广告
3.1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3.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行政审查的其他情形。